正義網北京1月7日電據(jù)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,日前,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原州委副書記、宣傳部長唐湘林(副廳級)涉嫌受賄罪一案,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邵陽市人民檢察院向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湘林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邵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2002年至2019年,被告人唐湘林利用擔任東安縣委副書記,道縣縣委副書記、縣長、縣委書記,永州市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、常務副市長、市委副書記等職務之便,在工程項目承發(fā)包、項目招投標、干部人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單獨或伙同特定關系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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