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近日網上出現的張家口市沽源縣交警“收黑錢”視頻,當地有了處理結果。
1月6日,沽源縣委、縣政府已對涉事人員分別作出處理,對交警隊“收黑錢”人員張某某予以開除,對王某、孫某某予以辭退;對沽源縣交警大隊大隊長李某和涉事中隊長陳某某予以免職。同時,沽源縣公安局還部署了為期三個月的紀律作風整頓。
交警收黑錢,是典型的以執(zhí)法之名行違法之事,而對于處理警務人員收黑錢、觸及公職紅線等問題,相關規(guī)定十分明確。如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》第十六條(三)款就規(guī)定:“以實施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、罰沒的名義收取錢物,不出具任何票據的,給予開除處分?!?/p>
但在此之前,很多地方對警員收黑錢問題的處理,鮮有依法開除的,即便有也多是輔警。對正式警察的處理,通常是“停職接受調查”后再無下文,或是“調離崗位”之類的“處罰”。
如此前商丘虞城交警收黑錢事件,當地的處理雖然比較嚴厲,大隊長、副大隊長、中隊長、帶班民警等8名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記大過、記過處分,但被辭退的全是輔警。這也引來輿論質疑,確定不是“讓輔警背鍋”?
而在此次事件中,沽源縣處理交警收黑錢事件,開除一人、辭退兩人,相關領導被免職,問責力度不小,當地對涉事人員予以開除、辭退處理,稱得上真正的嚴肅處理,不枉不縱。
嚴肅也不妨嚴肅到底。當地通報中,被開除的“交警隊‘收黑錢’人員張某某”,到底屬于什么“人員”,是正式交警還是輔警?在輿論對“民警與輔警誰擔責”問題頗為敏感的當下,也不妨說得更清楚明白些,而不宜吝嗇文字。非但如此,在通報中,還宜把相關細節(jié)向公眾講個清清楚楚。
嚴管高壓勢態(tài)下,收黑錢問題仍不斷曝出。這也提示一些地方在處理類似問題時,應該一查到底、嚴肅追責,并且嚴謹清晰地公開處理結果,以維護執(zhí)法威嚴、維護政府公信力。
文 馬滌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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