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東省人民檢察院3月2日在12309中國檢察網(wǎng)發(fā)布消息稱,日前,山東省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、副主任張同村(副廳級)涉嫌受賄罪一案,經(jīng)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德州市人民檢察院向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,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張同村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德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被告人張同村利用擔任陽谷縣副縣長、縣長、聊城開放開發(fā)綜合試驗區(qū)、聊城經(jīng)濟開發(fā)區(qū)黨工委書記、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或者利用本人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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