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綜合/觀察者網(wǎng) 張晨靜]
在上月“叛逃中國特工”王立強上演鬧劇的同時,民進黨當局急急忙忙拋出了一部所謂的“反滲透法”草案,從提出到召開“公聽會”、交付二讀,僅用了不到一周時間。前幾日蔡英文甚至還直接下令,一定要在12月31日三讀強行通過該法案。
由于該草案內(nèi)容粗糙、名詞定義模糊不清,倘若根據(jù)規(guī)定,幾乎所有大陸機構(gòu)組織、媒體、學校等,均可被解釋為“滲透來源”。而與這些“滲透來源”打交道的臺灣民眾,就都有可能被臺當局定罪。
這一草案引起了島內(nèi)輿論的強烈質(zhì)疑和譴責。連日來,臺灣各界不斷痛批民進黨當局制造兩岸對立、撕裂社會,更斥這一惡法“比白色恐怖還恐怖”。
蔡英文下令須在12月31日通過草案
上個月25日,民進黨“立法院”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召開記者會,匆忙公布了所謂的“反滲透法”草案。28日草草開了個“公聽會”,29日就直接交付二讀。
進入12月,民進黨當局就不斷預告要在12月31日前強行三讀通過該法案。14日,蔡英文在出席新北市造勢活動時甚至下令,要求民進黨立法機構(gòu)黨團務必在12月31日通過“反滲透法”,完成其封鎖臺灣“最后一塊拼圖”。
考慮到民進黨當局在臺立法機構(gòu)擁有多數(shù)席位,該法案通過的可能性極大。
該草案全文共12條,內(nèi)容粗糙且模糊不清。其中規(guī)定任何人不得受“滲透來源”的指示、委托或資助,進行捐贈政治獻金或影響選舉罷免、公投的行為,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500萬新臺幣(約116萬元人民幣)以下罰金;
還規(guī)定任何人不得接受“滲透來源”的指示、委托或資助,進行游說、以非法方式擾亂社會秩序,或妨害集會、游行。
對于所謂的“滲透來源”,規(guī)定稱包括“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、機構(gòu)或其派遣之人”以及“境外敵對勢力之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之組織、團體或其派遣之人”等。
《聯(lián)合報》報道分析稱,該法案中使用了一個曖昧的詞語“境外敵對勢力”,其定義是與臺灣對峙的國家或團體。起草者試圖用“團體”來偷渡“國家”,從而使得“中國大陸”這個“國家”,進入臺灣的法律體系。
報道稱,若根據(jù)規(guī)定,幾乎所有大陸機構(gòu)組織,媒體與學校等,都可被解釋為“滲透來源”。而未來與“滲透來源”打交道的臺灣民眾,都可能被臺當局羅織罪名。包括在大陸的臺商、臺生、臺屬,甚至每年來大陸的約500萬臺灣游客,都面臨觸法入罪的可能。
臺各界痛批
民進黨此舉遭到臺灣各界人士痛批。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總發(fā)言人王淺秋18日批評稱,“反滲透法”法條內(nèi)容模糊,法案在沒有經(jīng)過充分討論下,民進黨就要強行三讀通過,未來行政解釋權(quán)將凌駕司法,無限擴大解釋“滲透來源”。
王淺秋斥責說,這將使得許多正常的兩岸交流,可能只要牽涉大陸事務,就可能被“扣帽子”。
《中時電子報》發(fā)表評論抨擊說,該法草案事先沒有舉行充分“公聽會”,也沒經(jīng)過“立法院內(nèi)政委員會”充分協(xié)商,應是法案在“立法院”的歷史紀錄里,最為“粗暴”的一次。
評論指出,試想,若臺灣學者參加一項研討會拿到1000元的論文發(fā)表費后,會不會被歸類為“接受‘滲透來源’的指示、委托或資助?”
臺法務部門前負責人羅瑩雪甚至直言,這 “比白色恐怖還恐怖”。有臺商指出,“欲加之罪何患無辭”。“反滲透法”就是要讓大家心生畏懼,達到恐嚇人民的目的。他們表示,大陸推出政策幫助臺商,臺灣當局“不幫就算了,但也不要害我們”。
臺灣政治大學東亞所名譽教授邱坤玄則直言,民進黨要強行在年底前通過“反滲透法”,就是一切以有利于選舉為首要考量。他指出,民進黨在這次選舉的操作,是傷害民主與撕裂社會的最鮮明的例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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