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義網北京12月2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,日前,內蒙古自治區(qū)烏海市政協(xié)原副主席、民建烏海市委原主委呂紀俄(副廳級)涉嫌受賄罪、窩藏罪一案,經內蒙古自治區(qū)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向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呂紀俄享有的訴訟權利,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赤峰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被告人呂紀俄利用擔任烏海市政協(xié)副主席、民建烏海市委主委職務上的便利,索取、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為他人謀取利益,數額巨大;明知是犯罪的人,而幫助其逃匿,情節(jié)嚴重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、窩藏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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